2024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现将2024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1-6845892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19日
关于2024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及派遣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就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及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一)体检要求
1.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前往区内或区外地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凡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政审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前,须填写《西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政审表》(附件1)正面相关内容,背面政审结论由考生自行前往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服务单位进行考察政审,并由相关单位在政审结论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违纪违规、违法犯罪情况。
(二)考察政审表背面档案审核情况和考察结论由报考单位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信用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审查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
(三)考察工作人员要对考察对象实事求是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时间、考生须提交的资料及派遣
(一)资格复审时间
区直各招聘单位按照所需资料组织复核,考生须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至8月27日。
(二)考生须提交资料内容
1.体检表原件;
2.政审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须同时携带原件备核)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5.服务期满证书(此项仅限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乡村振兴专干,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大学生村(居)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大学生村(居)医务人员、大学生乡村幼教人员提供);
6.诚信报考承诺书(签名需手写,并按手印);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派遣
区直各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复审后,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派遣。经复审发现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以及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散布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无正当理由,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派遣,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